
为进一步加强对系学生工作的组织和领导,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,进一步发挥辅导员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中的重要作用,使辅导员工作进一步制度化、规范化,结合我系学生工作实际情况经系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,建立系学生工作例会制度。
一、会议组成人员
学生工作例会由系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,团总支书记,各年级辅导员等全体学生管理人员参加;根据会议议题的需要,参加例会的人员可进行调整。
二、会议时间和地点
原则上定于每周二上午10:30,一周一次,需要时可一周多次。)
二号楼402
四、例会主要内容
(一)传达和贯彻落实学生处、团委、就业指导中心等学校相关部门工作文件,安排、布置系本周学生工作工作任务。
(二)汇报、讨论阶段性工作,听取辅导员对近期工作情况的汇报和总结,对工作有实效性的班级和辅导员进行点评,交流经验,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,对问题和不足进行分析并加以解决。讨论学生工作的热点、难点问题,研究相应对策和措施。
(三)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、法律法规,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方法。对辅导员进行相关的主题培训,个案的分析讨论,不断提高业务工作水平。
(四)处理学院学生管理工作中其他临时性工作。
五、会议要求
(一)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,参加会议人员实行签到制。参会人员不得缺席、迟到、早退。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到会的,须至少提前向主管学生工作领导请假并说明原因,并于会后及时了解和掌握会议要求和内容
(二)团总支书记应做好会务准备工作,其他与会人员应按会议要求准备好,做到议主题、开短会、切实提高会议的效率。
(三)学生工作例会议定的事项应坚决贯彻执行,并将落实情况报告会议主持人。
(四)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,由团总支书记或专人负责形成记录存档,并落实督办,同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系分管领导反馈。